希特勒以及纳粹德国屠杀犹太人的原因是复杂而多层次的,涉及历史背景、意识形态、政治操作和个人偏执。以下是主要原因的概括:
种族主义理论:
希特勒深信“雅利安人”(日耳曼人)是“优等民族”,而犹太人是“劣等民族”,甚至被描述为“寄生虫”或“毒瘤”,必须从德国社会中“清除”。
《我的奋斗》中的思想:
希特勒在其自传《我的奋斗》中,详细表达了对犹太人的仇恨,认为犹太人控制了德国的媒体、金融、文化,是国家衰败的罪魁祸首。
欧洲长久的反犹历史:
从中世纪开始,犹太人就常被指责为“杀害耶稣”、“毒害水井”、“贪婪奸商”等,社会上普遍存在排犹情绪。
替罪羊心理:
一战后德国战败、经济崩溃、社会动荡,很多德国人寻找替罪羊,犹太人成为被集体归罪的对象。
巩固权力:
纳粹通过煽动民族主义和反犹情绪,团结德国民众,将所有问题归咎于犹太人,从而转移对政府和现实问题的不满。
合法化迫害:
纳粹政权通过《纽伦堡法案》等法律剥夺犹太人的基本权利,逐步将他们从社会中隔离,最终走向屠杀。
“最终解决”(Final Solution):
1942年,纳粹高层制定系统性屠杀犹太人的政策,通过集中营、毒气室等方式大规模灭绝犹太人。
死亡人数:
在“二战”期间,约有 600万犹太人 在大屠杀中被杀害,称为犹太人大屠杀(Holocaust),这是现代历史上最严重的种族灭绝行为之一。
希特勒之所以杀犹太人,是出于极端的种族主义、反犹主义、政治操控、以及他个人的偏执与仇恨。这场悲剧不仅是德国的问题,也反映了当时整个欧洲社会深层的排犹文化。